[选车网 资讯] 日前,北京商务局发文表示,为支持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进步,对2023年1月1日至十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越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低于500万元。《关于支持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进步的公告》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商务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手段〉的公告》需要,为扩大本市汽车消费,对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进步业务给予支持。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支持范围
支持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进步。
2、企业申报条件
在北京区域注册,且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北京商务范围不好的信用记录名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3、支持条件和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十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汽车转出本市超越3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800元运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低于200万元。企业根据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汽车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
转出本市的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买卖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且在本市登记注册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乘汽车使用和商汽车使用。二手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汽车档案转出时间为准,并按期参加机动车辆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
对于2023年1月1日至十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越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低于500万元。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企业可以叠加申请,根据先报先得的原则,依据网上申请时间排序,奖励资金总额以2023年预算批复此项目金额确定。
4、申报步骤
企业申请
2023年6月1日至11月5日期间,二手车经销企业在北京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网站上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可以一次申请,也可先后两次申请,但第二次申请材料应扣除首次申请已奖励的汽车数据及经销额度。
企业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经销企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2.转出或销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栏外迁项照片;
3.转出二手汽车统计表;
4.二手车销售额统计表;
5.承诺书;
主管部门核查
市商务局对企业在网站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资金支付
市商务局依据审核通过的转出汽车数目和企业经销额度,根据奖励标准及奖励资金总额按先报先得原则给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5、工作需要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同意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真实申报,市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奖励资金,且3年内不能申请市商业流通进步资金。
特此公告。




